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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的通知
作者:发布日期:2024-04-03点击数:

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5年度项目(含美术创作资助项目、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)。已发布申报公告,不同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国家艺术基金官网。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,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。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如下:

1.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,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(https://www.cnaf.cn/index.html)查看各类别申报要求,登录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”(http://shenbao.cnaf.cn/#/login),按要求填写《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5年度***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》,上传申报材料。

2.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、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沈阳工学院,美术创作资助项目、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。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沈阳工学院也可以是个人。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的项目,其登录名和密码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联系;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的,自行注册进行申报,无须单位审核。

3.申报材料

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网络提交,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。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,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,视频应完整清晰,可识别度高。

4.各类项目申报所涉及到的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”可向行政工作部申请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)可向资产财务部申请、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(单位缴费信息)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。

5.申报时间

各类项目从2024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,至6月10日截止申报。申报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至科技处。科技处邮箱:situkjc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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